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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家:被“膨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之忧
2011-07-27 00:00:00   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

    最近媒体经常报道香蕉、西红柿等使用催熟剂、膨大剂,所谓的催熟剂、膨大剂到底是什么?人吃了这样的蔬菜水果到底有没有危害?国家对此究竟有没有检测手段和标准?带着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官员。
    记者:催熟剂、膨大剂到底是什么?除了催熟和膨大,还有些什么用途?
    周普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催熟剂、膨大剂都是老百姓的俗称,它们都是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上世纪30年代在世界各国开始使用的一类新型农业投入品。在分类管理上,我们国家曾经按肥料管理,1997年《农药管理条例》把它调整为农药来进行管理。目前,我国登记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38种,国际上登记使用的有100多种,从功能上分,植物生长调节剂还有促进生根发芽,促进生长,调整花期,抑制生长、矮化植株等作用,如防落素用于番茄保花保果,赤霉素用于水稻制种,缩节胺用于抑制棉花徒长,吲哚丁酸用于葡萄等园艺作物的苗木繁育等。
    记者:我们平常吃的蔬菜、水果是不是都用过催熟剂、膨大剂或者其他植物生长调节剂呢?
    张真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并不是所有地区、所有作物上都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实际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膨大剂和催熟剂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只是在特定区域、特定作物、特定生产方式和特定环节上使用。比如催熟剂主要用于香蕉、芒果的采后环节;膨大剂主要用于部分老品种的猕猴桃、葡萄以及温室和塑料棚冬春季节生产的甜瓜等,像叶菜类蔬菜、其他水果生产都不需要使用。
    记者:植物生长调节剂能不能不用?
    张真和:认识和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重要的科技发现,不仅在我国,而且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普遍使用。
    由于气候、生产条件、运输距离和货架寿命的影响,有的农产品生产或贮藏运输过程中,不得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比如,我国长江流域以北地区,冬春季节的温室、大棚番茄生产,由于棚室内的经常出现15℃以下低温和35℃高温,造成番茄不能正常坐果,需要用防落素等来保花保果,不然就很难保证这些地区冬春季节的番茄供应。
    又比如,香蕉的适宜产区在东南沿海和西南热区,完全成熟的香蕉,贮藏期只有2~3天,而海南产地到北京老百姓“果篮子”的时间一般需要一周,不得不采取世界通用做法,当香蕉达到七至八成熟时就采摘销售,在运输途中或出售给消费者(城乡居民)之前用乙烯利催熟,不然我国北方人民就吃不上价廉物美的香蕉了。
    再比如,棉花生产前期使用矮壮素控制株高,提高棉花产量,后期使用噻苯隆促进脱叶和开桃,提高棉花品质,有利于机械采收。还有,在水稻杂交制种中普遍使用赤霉素,不然种子产量就很难保证。
    记者:现在有些水果越来越不好吃了,这是不是都是植物生长调节剂惹的祸?
    张真和:水果好吃不好吃的影响因素很复杂。有品种自身的原因,生产环境的影响,栽培技术的差异等等。不能把某些水果不好吃简单地归结于植物生长调节剂。
    其实只要科学规范地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合理控制单位面积产量,加强肥水管理,不仅不会影响水果风味品质,还能改善水果外观品质。比如大家知道的美国蛇果,就是用赤霉素(GA4+GA7)处理红星系列品种形成的外观非常漂亮的苹果;还有新西兰猕猴桃允许使用膨大剂氯吡脲,但并没有影响猕猴桃出口大国的地位。
    当然,我国也确有个别地区部分农户在一些猕猴桃品种上过量使用膨大剂造成品质下降口感差的情况。
    记者:番茄一抹就变红,黄瓜一抹就变粗,这样生产出来的蔬菜人吃了到底会不会有害?
    乔雄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高级专家):“一抹就红”、”一抹就粗”,植物生长调节剂还没有这么神奇。前面专家介绍过,植物生长调节剂只是在必要时才使用,不是什么蔬菜水果都使用。
    即便使用过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产品也是安全的,人吃了不会危害健康。比如常用的膨大剂氯吡脲,急性经口半致死量4918mg/kg,而食盐是3000mg/kg,也就是说它的毒性比食盐还低。一个人一生天天吃使用了氯吡脲的西红柿,一天要吃30公斤才有可能对他的健康产生影响。
    而且植物生长调节剂降解非常快,多数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使用后3~10天内都可以完全降解,因此,蔬菜水果中就算有残留量,也非常低。
    此外,我们在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评价时,已经设定了100倍以上的安全系数,即使农民在种植中违规、超量使用,也是在安全系数的控制范围内,远远达不到有害剂量。多年来的残留监测结果表明,从未出现过残留超标的现象。
    记者:我国对植物生长调节剂到底有没有检测方法、评价标准?
    顾宝根(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研究员):对于在我国登记使用的38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农产品中残留,我国都有评价标准和检测方法。
    对产品质量而言,现有38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均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全国有农药检测资质和能力的检测单位均可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
    对农产品中残留而言,我国都有残留检测方法,可以进行残留检测;至于残留标准,目前10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我们已制定了国家标准,11种因不存在安全风险,按照国际惯例,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其他17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国家残留标准正在制定中,实际工作中我们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欧盟或美国的残留标准开展监测和评价。因此,所有38种植物生长调节剂需要检测的都有标准和检测方法。
    记者:有媒体报道,目前普遍存在植物生长调节剂滥用、乱用问题,实际情况到底怎么样?
    张真和: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对适用作物范围和使用期、使用量和使用次数都有严格的要求,使用不当会产生药害、造成经济损失。例如番茄保花保果使用防落素过量时,易造成果脐凸起、裂果或形成僵硬不长的小僵果。再如香蕉催熟使用乙烯利过量,会造成果皮褐变、腐烂速度加快;番茄催熟使用乙烯利过量,会造成果面失去光泽、颜色不正,结果都是卖相差,经济损失大,无论是菜农还是香蕉商户都非常注意按要求使用。
    但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是千家万户的农民,农户擅自增加某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范围、使用浓度、使用次数等滥用、乱用的情况还是难以杜绝的,不过只是个别现象。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一些大型农场、种植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有组织、成规模的生产者,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上都比较规范。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部门下一步会出台什么样的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
    周普国: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以及管理和使用指导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农业部下一步拟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普及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和技术水平。同时,大力推广新型生产技术,如在设施蔬菜生产中推广应用授粉器和蜜蜂授粉技术,减少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
    二是加强市场管理。组织开展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水溶性肥料的专项检查,对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从严处罚。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农业部近期将派出督导组赴重点省区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相关知识,组织专家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管理、使用和安全等情况进行系统介绍,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进行释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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