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与现代农业发展论坛现场 衡昌辉 摄
9月25日,由农业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三届西博会“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发展论坛”在成都隆重举行。来自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代表齐聚一堂,就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经验、发展趋势等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统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探索成功之路。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促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发言中表示,基于对我国发展阶段的准确判断和国际经验的深刻分析,中央明确提出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度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问题,这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三化”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加快现代农业,不仅关乎农村农民发展,也关乎国家的现代化大业。
陈晓华介绍说,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明确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力争到2015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组织优化,产业体系完善,供给保障有力,综合效益明显的新格局,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域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在具体做法上,陈晓华认为应首先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经营体制,切实保护农民的承包权益,加强农民经营权主体建设,规范企业流转土地的行为,引导农民适度规模经营。同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实现股权量化到人,并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使农村产权平等进入市场。
陈晓华说,现在国家发展了100多个现代农业示范区,效果很好,应继续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创建,支持示范区的大众农产品及部分地区特色农产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另外继续支持和引导各地创建不同层次、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形成各级各类示范区相互借鉴,相互补充,竞相发展的格局,通过示范引领,引导优质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加强产业技术,将园区变成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的试验田,办成新兴农村的基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
在城乡统筹进程中应把握三原则
在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提出,发展现代农业关键是要培育新型农民,发展规模集约经营方式。他认为四川在城乡统筹方面有很多亮点,特别是成都有一些突破性的进展,为全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韩俊还特别就农民工在城镇化过程中和城乡统筹中所处的地位作了深入分析。
韩俊认为,一定要创造条件,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农民就地就近转为市民,因此要通过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实施主体功能区的战略和规划、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加强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等多种途径,就近消化一批农村劳动力,减少大规模跨地区的流动,努力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开发。
那么,在城乡统筹、城镇化进程中应把握哪些原则呢?对此韩俊提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市民化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就业带动,二是就近转移,三是保留地权。他特别强调,农民工的市民权利不能以土地权利换。因为土地是赋予农民的一种财产权利,不能以农民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更不能强制性要求农民退地,这是一条政策底线。同时他提出,应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更大的处置权。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
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村镇银行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则就发展现代农业与金融支持的关系,提出了建议。“搞现代农业,一天都离不了金融和保险。”张红宇认为,2007年以后,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迅速发展,包括农村互助合作社也有一定程度发展,去年经过银监会批准的村镇银行就有一千多家。但就现代农业发展的速度来说,这样的规模和速度还不够。他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大力发展,同时在政策上对其商业所得税等可以进行适当减免。
此外,在探索新的金融产品方面,张红宇提出:“农业部在全国搞了24个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很多地方在探索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在谈到农业保险时,张红宇建议下一步可提高保险的数量和保额,保费也应在可控范围内适当降低。